在绿灯后面、红灯前面加一个黄色信号灯是我们中国人提出来的。
为什么黄灯应该位于绿灯后面、红灯前面,而不是相反?
就是因为,物质属性决定了任何人和车都具有体积、质量,并且在移动中还具有动能。由红灯到绿灯车辆是一个加速历程,是一个动能能量输入历程。在这个历程中,只有车流的首车是最危险的,驾驶员需要随时应对、处理路面上尚未清空的其它种种交通流。但车流的首车是确定的,而驾驶员是从静止开始,自我感受良好,对周围情况感知灵敏,是完全可以宁静有效地应对、处理、控制的,完全可以不要过渡信号,虽然,保存过渡信号也可以,这是后话。
而由绿灯到红灯就不然了。
而任何车从绿灯高速行驶具有的巨大动能,到红灯的停止,动能为0,都需要有一个动能消除的历程。这个历程所需最短时间已非任何人力所能够控制,必须听从感知能力、刹车能力、地面摩擦力等“人、车、路”客观约束条件。并且,在这个动能消除的历程里,驾驶员是从高速行驶开始进入历程的,对情况的感知能力远不如启动历程。在这个动能消除的历程中车流的尾车是最危险的,最有可能与其它交通流爆发冲突。但在没有信号倒计时显示的情况下,谁都不知道谁是尾车,都只能把自己看成尾车来处理,谨慎驾驶,随时都要关注信号可能泛起的变革和前后左右的路面路况,既不可追尾,也不可与左右可能泛起的其它交通流冲突,更不敢刹车太猛,要给后车信号,以防后车追尾。为了包管在绿灯时都能够以正常速度行驶,这个动能消除的历程只能在绿灯熄灭时才开始,应在红灯亮之前就结束,使守法车辆不在红灯信号时期进入路口。故这个历程应该加入过渡信号黄灯,而这个历程所需要的最短时间就是黄灯信号的应该连续的最少时间:
研究黄灯信号显然应考虑两个自然纪律因素:
感知反应时间定律:车辆驾驶员作为一个具有生理特性的人,从看到信号爆发变革到做出刹车反应行动需要一准时间,即从发明绿灯灭、黄灯亮的瞬时到把右脚移到制动踏板上去所需要的反应时间。
车辆驾驶员从看到信号爆发变革到做出刹车反应行动所需要的反应时间称为感知反应时间。
不管车辆驾驶员感知能力有多强,在高速运动中也要下降;不管车辆驾驶员反应能力多强,做出刹车反应行动也得需要一定的时间。体现警示的黄灯信号的最少连续时间必须考虑在正当的驾驶员需要的最大感知反应时间内其所驾驶的车辆可能走过的距离L反。
刹车时间定律:具有正当行车速度的车辆从开始制动到完全停止需要一准时间。并且,从开始踏制动踏板到泛起最大制动力也需要一准时间(包括制动系统通报的延滞时间和制动力增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