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等地,红灯时车辆停下后可右转(在左侧通行国家为左转,下文同),但必须礼让行人和其他直行车辆。而在其他国家则是禁止红灯转弯,除了部份路口会有通告牌体现此处红灯可转弯。一部份的国家会在红绿灯旁边加上转向指示灯,通常是绿色的旗号搭配一个指引转向的箭头,而在此时车辆可直接转弯而不须礼让行人和笔直偏向的来车(因为大部分的右转旗号亮起时,笔直车流是仅限左转,而行人则禁止通行)。一部份的国家也允许单行道内红灯时进行反偏向的转弯(右侧通行国家为左转,左侧通行国家为右转),别的甚至也有允许双向车道在红灯时可反向转弯至单行道。凭据美国伊利诺伊州的一项研究,在T字形状的路口,允许水平偏向驾驶人红灯停止后继续直行是很危险的。这样的通行方法在中国一经一度是正当的,但在《门路交通宁静法》于2004年5月1日实施后这样的行为就开始成为不法。
在大部分交通规则里,摩托车、速克达和自行车是与汽车和卡车遵守相同的信号灯,但也有例外的时候。在台湾等地区,在车流量较大的多线门路口,这些较小型、辨识度较低的交通工具是禁止直接左转的。若是需要左转,骑士必须采“两段式左转”,即先移动靠近门路的右侧,在绿灯时穿越约半个路口的距离,停在笔直偏向右侧期待红灯的车道前,等红灯事后继续向前直行。如此一来可以增进路口的交通宁静,降低意外爆发的机率,因为骑士不需要穿越对向车道的大宗车流。这个方法称为“两段式左转”(英文称为:hook-turn)。通常在车道的最前方会有划设摩托车要转向时的“待转区”。在澳洲墨尔本的许多交叉路口也有类似的做法。